不同于梅知遥的鸭公嗓子,谢诗诗充满感情色彩的声线,让人简直入了迷。

    那种戏腔韵味,介乎与花旦以及青衣之间,开口便惊艳了,一首小曲,娓娓道来,在惊绝其嗓音之妙时,那凄婉故事,更是让人入味三分,不由代入其中。

    这就是王者跟青铜的差别了,梅知遥都忍不住心中赞赏。

    光听这曲声,便已头皮发麻,要是再见到那绝美女子当面欲语还休的‘叙说’着这样一个令人心酸的凄美爱情故事,又该是怎样的场景。

    梅知遥实在没想到,这谢诗诗当真如此天赋异禀,自己之前只不过是简单哼唱了一遍而已,她便已经牢记在心,还能演绎的如此出色。

    不管是情绪,还是声线,又或是唱腔,都是梅知遥无法想象的完美。

    好像这首小曲,天生就是为她所创。

    是梅知遥之前听过无数版本里,最妙的一版,甚至把‘原版’小辫哥那种细腻的唱功,都给比了下去。

    到底,这小曲儿用这戏腔来唱,就该如此才对。

    竟然生出了这种理所应当的想法。

    分明是在听曲儿,却又好像不单单是在听曲儿,情绪早已被那极富情感的嗓音代入,仿佛在听那大莲妹戚戚叙说着自己不幸的故事。

    让人心中感触万千,引人入胜,感同身受。

    让梅知遥微微讶然的是,那一更天到五更天的露骨词汇,谢诗诗还作了些许改动。

    不过也心中了然,虽然谢诗诗天下人都知其出身风尘,可不管怎样,在别人心里总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美好形象,要维系这份形象,自然不能唱那露骨的词段来,不然真叫人跌破了眼镜。

    她自重身份,小曲再好,可词若是太露骨,总也叫人轻贱几分,跟唱十八摸的红娘有何不同,凭白跌了名声,有这改动,倒也不奇怪了。

    琴过曲罢,回味颇深。

    其实她唱得也并不连贯,断断续续,有时一句还会多唱几遍。

    不消说,她应当是在楼上跟芸娘们练着这种新鲜唱腔。

    “二哥啊二哥,你这戏腔,当真是惊艳啊。”

    穆易一脸感叹,即便是谢诗诗只是简单演练的小曲,也听得如痴如醉。

    梅知遥早已对这舔狗见怪不怪了,苦笑道:“什么我的戏腔,是诗诗唱得好罢了,你这称赞,跟我有一文钱关系?”

    穆易嘿嘿一笑,“二哥勿怪啊,之前听二哥哼唱,愚弟我之前只是有些讶然,觉得新鲜,心里还道就这小曲,也不怎么如何,怎么就让诗诗欣赏了?直到刚刚听罢诗诗那番唱腔,我才真个领会到这所谓戏腔的惊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