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特地给自己弄了头发,重新化了妆喷了香水,一席西装裙搭着小高跟,气质潇洒优雅,她站在那里,披散着半边头发,纤细的脖颈下戴着一条锁骨项链。这是唐奕的手工作品,全世界仅此一条。

    她光是站在那里,所有人便都不敢轻易上前。那气场太矜贵了,就如同某位世家小姐。

    她微微垂着脸,睫毛细长,红唇潋滟,秀挺的鼻梁勾勒出侧脸精致的弧度,令所有人都觉得她面熟,可是大家都想不起来她是谁。

    或许这座不夜城太多贵族名媛,所以大家都只是觉得她眼熟,却想不起在哪见过。

    谁都不知道她是当年那位唐家大小姐,坐过五年牢,断掉半截手指,被毁掉所有的骄傲与清高后,浴火重生。

    薄夜开着车子到了mago停车场停好车,走上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么一幅场景。

    旁边喝多的人还摇头晃脑走过去,边走边说,“靠,看到门口那位美女了没有,简直是极品!那气质,那长相,啧啧!”

    他旁边的兄弟说,“别想了,这种女人你能碰得到么,给人家当当司机还差不多。”

    “哈哈,当司机我也乐意!免费给她当!”

    薄夜眉毛微微皱起来,再抬头的时候就看见唐诗站在那里,一身清冷的气质,黛色的眉目,绝美的五官上写着淡漠和疏离,只是在看见他的时候,一双秋瞳里划过一丝慌乱。

    薄夜就这么站停了,穿着裁剪得体的白衬衫,一只手捏着车钥匙,一只手挽着一件外套,黑如曜石的双眸肆意地打量着唐诗,左耳两颗黑钻耳钉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他站在门口,高大挺拔,引得路人频频回眸。

    他就有这样一种气场,与生俱来,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他。妖孽俊美的五官,深邃沉稳的气质,能令所有女人都着迷,疯狂地想扑进他怀里。

    都说薄夜是这座城市所有女人心中的梦中情人,无疑,他从各方面来说都是完美的,家世,财力,权位,样样都让人仰望。

    能嫁给这样的男人,是所有女人的梦想。

    可是唐诗觉得自己是悲哀的,这个男人拥有完美的一切,他给过她很多东西,名声、地位、金钱,唯独对于她唯一在乎的爱情,一分都没有施舍过。

    他不属于她,哪怕她装了整整五年傻,又背了整整五年罪——

    十年,她终于明白,她和薄夜不可能走到一起,但懂得这些道理的代价,是身败名裂,是家破人亡。

    薄夜和唐诗在门口,隔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对视,似乎穿过这些陌生的脸,他们回溯时光来到从前,一眼万年。

    他还是她心中挚爱,她还是他眼里的少女。

    时光如梭,白云苍狗。他们怎么会走到现在这般田地呢?到底是……谁在背后推手?

    唐诗结束了自己胡乱的各种念头,抬头看着薄夜一步步来到自己身边,男人星光熠熠尊贵无比,一路将身边人都比了下去,直到在她面前站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