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命!”

    随着步兵1号的话落,帐篷便被打开,首先迎来的就是一场寒风,而后才是步兵1号的身子,只见步兵1号端着一个木案,上面摆着一个大盘子,盘子里面是一只大大的羊腿,旁边还有一小碗冒着热气的小酒!

    “嗯,你们也去吃饭吧,晚上留十个人守营,其他人都去休息吧!”看着步兵1号那精致铠甲上明亮亮的霜,林云轻声的吩咐道。

    “遵命!”步兵1号大声回答,敬了个礼,这才转身走出了帐篷!

    其实这些步兵的吃饭可以在系统里面直接扣除的,但因为现在有了外人,为了不过于惊世骇俗,所以知道准备了一路上的粮食,供应这些步兵的饭食,好处自然是不怕被别人发现林云的秘密,坏处自然是有着一大堆粮食,严重的拖了军队的路程,不过好在也不是去打仗,所以林云也就随意了。

    吃着热乎乎的羊腿,林云顿时感觉胸口一阵温暖,看了看旁边一碗热白酒,也忍不住端起来喝了一口,林云不爱喝酒,啤酒白酒都一样;只不过当他喝了一口这温暖的白酒之后,就忍不住赞了句:“爽,真是爽!”

    以前在林云的眼中,白酒这种玩意又苦又辣,一点味道都没有,甚至林云把它比作生苦瓜,比苦瓜还要难吃的东西;只不过刚才林云喝下去的时候,虽然一开始有些辣、苦,但进入喉咙的时候却是一阵舒适,加上白酒温热,天气寒冷,更是让他感觉全身上下畅快不已,不禁大声的赞了起来。

    酒足饭饱之后,林云又趁着身体热乎乎的,出帐篷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势,看见托斯正在帐篷群旁边撒着白沫,不禁有些好奇,走了过去问道:“托斯先生,你在做什么呢!”

    托斯先生见林云走过来问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这才说道:“回大人的话,山间野外晚上昆虫比较多,这驱虫粉可以驱逐那些昆虫,不让它们靠近!”

    林云点点头,这玩意他上学的时候从书本上也了解过一些,都是在古代历史上一些奔波于各国之间的商人整出来的东西,因为他们经常留宿在山间野外,为了不让那些昆虫干扰他们休息,他们便在周围撒下了驱虫粉,而托斯的做法显然是和他们同出一辙。

    “对了大人!”正在林云弥想之际,托斯突然又弯腰说道:“这条官道上多有山贼,晚上只派十个人守营可能有些不妥啊!”

    显然,林云吩咐已经传到了他的耳朵里,这才有此一说。

    林云皱了皱眉头,四处看了看,云港村与莫扎城只有一条官道,这条官道多山多林,因为莫扎领主的压迫,很多百姓都被迫做了山贼,占据山头,而林云经过的这条官道,就有好几伙这样的山贼,托斯来来往往几十年,自然是知根知底。

    林云想了想,虽然有些心疼步兵们,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说道:“那这样吧,晚上在增加十人守营,军士们带甲而睡,这样也可以防止山贼的偷袭!”

    托斯脸上一喜,显然为林云赞同他的意见而感到高兴,不仅如此,也是因为他自己也在其中,如果晚上戒备松懈,林云可能没事,但他可就遭殃了。

    林云又与托斯聊了一会家常,见天色已经暗淡,脑中酒意上来,就转身回到帐篷,当然中途也没有忘了让步兵1号多增加十名步兵戒备的事情。

    由于第一次喝酒,虽然不多,但白酒后劲十足,林云回到帐篷之后,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而在另一边,托斯的话也得到了验证,云港村到莫扎城这条官道上最大的一家山贼窝窝里,几位头头子正点灯夜谈,谈论的话题便是林云这群人了。

    如果林云在这里的话,或许能认出一个熟人!要知道林云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人可是少之又少,能认出来的人,肯定是记忆深刻!

    这间破大厅内有着四个人,为首一位四十年纪,身材彪悍,头发蓬乱,脸上长的胡渣,整个人大马金刀的坐在首座,着实是有些霸气。

    剩下三人分别坐于下方,三人中两人的打扮与为首的男子差不多,都是虎皮狼豹,体形粗大,而最后一人却是斯斯文文,身体弱小,在四人中显然比较另类。

    “老三,那群人扎营在哪块山头!”为首的大哥大开始问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