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子挑了挑眉,反手就将搁着花毛巾的脸盆放到床头柜上。我斜在被子里纹丝不动,她不得不在临门一脚时又退了回来:“伍小柒,虽然相处不过半日,但我的直觉与眼光不会骗你,姜北笙这个男人,不错。”

    我抬了抬脆弱的眼皮,冷哼一声:“就因他登门造访的时候,没有两手空空?”

    “我不否认有这个因素在,却非部。”蚊子似笑非笑的给了我一个暧昧不清的眼神:“我明天还要准点上班,实在没有半点精力再陪你俩干耗。狐狸,别怪姐妹没提醒,如果你敢眼睁睁的看着你家老公糟蹋我家地板,那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擦拭别人的呕吐物是一件多么恶心至极的事。”

    自从蚊子当上妈以后,她教训我的口气与神情,像极了菜菜子。

    我这不争气的胆量,果然敌不过菜菜子的威猛,哪怕这是一个低配版。

    “大姐,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我?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给他擦身子让他舒服是吧?没问题,保证完成。”

    我笑着一跃而起,两步就走到了床边。

    蚊子点点头,总算是离开了。

    我叹了口气,不再骄矜的一把抱住姜北笙,拖拽了三五分钟,才将他整个人移动了四十五度,让他的后脑勺有了枕头的依靠。这个工作十分的费力,我完成后,足足歇了一分钟才有力气将湿透的花毛巾拧干,又替姜北笙擦了个脸。

    许是从前光顾着与他斗气,没心思好好打量这哥们,才不觉得他长了几分颜色。如今,他一动不动,只有任我摆布的命,我的色胆忽然就肥了起来。

    从额头到眉骨,再到鼻梁和两边脸颊,还有下巴,我统统上手掐了一遍。心情果然舒畅不少。

    我心情一舒畅,脑子就特别容易发热;脑子一发热,做事就没了分寸。譬如现在,我不但替姜北笙脱完了外套,还顺手将他里面那件贴身的白色衬衫也一并给脱了。

    啧啧,这哥们,身材不错。

    我一手拿着花毛巾替他擦身子,一手忙着在他前胸后背使劲的掐。

    古语有云,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许多女人对这句话有着深刻的成见,我却从不曾计较过。

    只要能报仇,小人又如何?难养又如何?

    忙完了姜北笙的上半身,我开始筹划他的下半身。

    虽然脑袋里的余热此刻仍在,但身为女人的本能还是让我犹豫了,毕竟,脱男人的裤子总是要比脱男人的衬衣来得邪恶一些。

    呃,这到底是脱?还是不脱?

    我盘腿坐在姜北笙旁边,上身前倾,双手搁在他腰间的皮带上仍在踌躇不前,忽听“咔嚓”一声后,一只横空出现的手,迅速将我的手从皮带上打飞了。

    我一愣,不过三秒,姜北笙已经坐了起来,举着手机一脸戾气的冲我嚷嚷:“伍小柒,你想干什么?生米煮成熟饭?哼,你这个行为,我又要困扰了。”

    困你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