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怎么包?”老板的目光从葱葱郁郁的绣球花上掠过,又回到听风白皙透亮的小脸上。

    这回,听风被问倒了,显然是没往这方面想。

    看着花儿沉吟了片刻才道:“按颜色装,一种颜色一束。”

    老板应了下来,随手拢起一簇薄荷绿色的绣球花往店里走。

    听风跟在她身后。

    走了几步,老板忽地笑着问听风,

    “人七夕送玫瑰,你怎么送绣球花?还成堆的送。”

    “不是我说你,凡事儿多了就失了美感。”

    老板这话清晰的透出了亲近和熟络,像极了邻家姐姐。可事实上,今天是她们第一次见面。

    这就是听风的魅力。

    她很美,却是明艳的那种,惹人艳羡却生不出任何嫉妒心。不由自主的想对她好护住那份比太阳还璀璨的明亮。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就是闪闪发光的纯度iia级别的粉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除了乔让那个又瞎又没品味的狗男人。

    “没了美感没事儿,关键要体现出我的心意。”

    “而且我必须依循家训做事儿.....”

    “哦?什么家训,说来听听?”

    “当你不知道怎么对一个人好时,买买买肯定没错。逮着她的喜好,疯狂砸钱就对了。”

    “我家小姐姐,最爱绣球花了。如果不是时间仓促,我会把全南城的绣球花都送到她面前。”

    南城的夏末秋初,似乎是一年中最温柔最绝美的光景。碧空如洗,阳光和煦,红叶铺满了城中的大街小巷。

    处处温柔而热烈,让人忍不住用双手组合成一个取景框,移动定格。

    随便一帧,都是电影级别的质感同意境。

    “太美了,小姐姐是不是也看到了呢?”白听风不是什么温柔善感的姑娘,但面对此情此景,心里还是生出了几分悸动。和所有的追星女孩一样,她希望自己喜欢的小姐姐能够一直顺遂体味到世间一切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