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下面都标注着赏金数额,其中最高的就是王霄自己,高达一万钱。

    秦朝也是流通黄金的,比例是一斤黄金可兑换一万钱。也就是说,王霄的八斤半价值一斤黄金。

    这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秦朝的物价不高,一石粟米不过几十钱,一斗甚至只要三钱。

    一万钱的话,那就是几百石的粟米。

    至于为什么他的价码最高,毫无疑问是因为他在劫法场的时候一个人摆平了一整个百人队。之后又在一座不知名的村子里打垮了一个屯的秦兵。

    这样彪悍的战斗力,被标上高价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至于其他人就没那么多了,像是项羽也不过才几百钱而已。

    一想到堂堂西楚霸王的身价居然这么低,王霄就是忍不住的想笑。

    如果巨鹿之战后的章邯,王离他们知道这个的话,估计能流泪流一天。

    吸引王霄注意力的是,一群沛县南边的山贼被悬赏了两千钱。

    摸了摸怀里钱囊里所剩不多的秦半两,王霄摩挲着下巴上的假胡子“是得想办法弄点钱了。”

    不管是哪个时代,想要生活都离不开钱。

    王霄作为正人君子,总不好去压榨刘季他们的钱货过日子。

    “兄弟,这位就是萧何。”刘邦等人从衙门里走了出来,还带着一个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文化人的中年人。

    “见过萧兄。”王霄看着眼前这位大名鼎鼎的人物,笑着拱手行礼。

    一番互相仰慕,我很敬佩你什么的商业胡吹之后,萧何邀请王霄进衙门办理传符。

    大秦的律法非常严酷,只是在这个时代里却还没有办法做到深入各个地方。

    像是萧何刘邦这样的地头蛇,想要为王霄弄个身份什么的,实在是太简单不过。

    办理完之后,王霄拿着属于他的传看了一遍。

    看到上面写着诸如身强力壮,满脸胡须什么的也觉得有趣。

    离开衙门之后,王霄招呼刘邦等人“今日之事多谢各位好汉相助。听闻沛县犬肉天下闻名,在下请诸位吃上一顿犬肉喝酒作为感谢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