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自报姓名后,眼镜也自我介绍道:“李哥好,我叫XXX。”

    他这个名字说出来,我下一秒就忘了,这里面肯定存在着一种我无法理解的能量,干扰了我的记忆,这很符合749局的做事风格,我也没太在意,笑着给他发烟道:

    “你这名有点难记,我还是叫你眼镜好了。”

    眼镜接过烟,生涩地抽了几口,连连咳嗽,问我:“李哥,我方便问下你的能力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方脸,寸头,穿迷彩服的小伙抢答道:“他的能力是幻术,和谁谁能力很像。”

    青春痘女孩道:“比谁谁要厉害,但是应该不如谁谁谁。”

    这些人但凡谈及到姓名,我居然没一个能记住的,统统是上一秒听到,下一秒就忘光。

    有点意思,这个奇奇怪怪的小队,越来越勾起我的好奇心了。

    五个人顾不上管我,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起来,张口闭口,用到最多的词就是“能力”。

    我就插嘴道:“幻术谈不上,我只会点简单的小戏法。”

    “你们的能力是什么?”

    五人瞬间沉默,表情怪异地看向我。

    气氛一度很尴尬,青春痘女孩转移开话题,指着我胳膊和大腿上的刀口,说:“你受伤很严重,我给你包扎下。”

    她从背包中取出酒精喷雾和创可贴,仔细地帮我处理起伤口来。

    其实在佛光的运转下,这些刀口已经迅速愈合,开始结疤了,但女孩却不接受我拒绝,硬是将每一处刀口都喷上酒精,贴上创可贴,这才重重松了口气,拍着手冲我笑道:

    “不好意思,我有点强迫症,少贴一个地方我都会很难受。”

    我冲她道谢后,迷彩服走上前,指着远处悲从喜的尸体,严肃地问我:“那个人是谁?你们为什么要打架?”

    青春痘也皱眉道:“你杀人手法很娴熟,也很残忍,你一定没少杀人吧?”

    女孩往我身边凑了凑,一脸神秘地问我:“杀人是什么滋味?能跟我讲讲吗?”

    “就讲你第一次杀人时的滋味。”

    迷彩服插嘴道:“他肯定吐了,第一次杀人总是会吐,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我站起身,拍打着身上的土:“我倒是没吐,除了开心和兴奋之外,没太多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