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牧沉默,开始推理。

    只是几秒钟,他便摇了摇头。

    “不合理,不对劲,不应该!”

    首先。

    如果对方真是外国的顶级特勤。

    根本不会用出这么LOW的手段,出现在实验区拿着照相机拍摄。

    其次。

    121米外杀人。

    说明这人有足够的时间逃跑,可以躲避当时那名国安警察的追捕。

    他居然没有逃,反而把国安警察射杀,这对劲儿吗?

    最后。

    叶武等人虽然中弹,但都不致命。

    而且对方的枪法相当可怕。

    好比叶武大腿中弹,基本上是人体最难射击的地方。

    比如说人体移动,奔跑。

    想要击中目标,大多会选择瞄准射击上半身。

    因为只要预判移动速度就好。

    大腿不同,它是一前一后的无规则摆动,很难被预判到。

    对方为什么会放弃命中率高的射击方式,不打头和身体。

    偏偏选择命中率极低的大腿,秀你的枪法?

    既然你都杀了一个人,还在意多杀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