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帅嘞!”

    余欢摆了摆手,话音也不禁染上塑料之感。

    见他们打闹,揶揄:“手脚轻点,莫把小帅锅打得跟我一样脚都瘸了!”

    2012年,杀马特在主流审美之下已经招架无力,沦落为中文互联网上的过街老鼠,群起而嘲之。

    刚从非主流末尾走出来,余欢这个穿衣打扮,走在街头,自然有那么一番视觉冲击力。

    西装领风衣其实从上个世纪早已开始流行,流行趋势至十年后依旧没有减少,时尚而经典。

    当然了。

    身材不好的话,很容易就会是衣服穿人,感觉不对味。

    若想要穿出味道。

    还得看脸。

    与这些高中生调笑完,径直进新华书店

    买完书籍后,余欢随即打道回府。

    出租车飞速行驶。

    突然来了一个电话。

    “歪?欢儿,方雨婷刚刚跟我打听你的情况呢。”

    欢后面的那個儿字,对方着重出声,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毕竟中华男人,从小就想当别人的爸爸。

    这是根性。

    “狗子,你跟她说什么了?”

    余欢坐在后排,腿上叠放着几本书籍,最上面一本摊了开来。

    字里行间,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他适才在拜读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