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纪峣所料,他似乎真的并没有那么惦记纪峣——纪峣是消失了四年不是四天,还是个劈腿被抓现行的前男友,他就是有再深的感情都淡下来了——可是,有很多东西,却是于思远极力想忘,却仍旧忘不了的。

    这大概就是旧情人做不成朋友的原因。他们曾经相濡以沫、耳鬓厮磨,见过彼此睡眼惺忪从床上爬起来,头发乱的像个鸡窝,眼屎糊在睫毛上抠都抠不下来;一日三餐吃喝拉撒,抠脚打屁,那层男神的皮被剥下来后,谁都不还是个凡夫俗子。

    于思远第一次去纪峣的公寓过夜后,第二天去卫生间洗漱,出来后他震惊地对纪峣说:“你用完厕所后居然是臭的!”

    那时纪峣面对思远时,还是多才多艺通透坦荡男神人设,换言之就是不太接地气——闻言,他笑倒在沙发上,往于思远身上砸了一个抱枕:“当老子是貔貅,只进不出的啊!?”

    还有次,同样也是刚确定关系不久时,两人爬山回来,浑身大汗淋漓,纪峣一个劲念叨着要吃刺生,遂两人去了家很有情调的日料店——用拉门隔着,脱鞋上榻榻米的那种——然后就悲剧了。

    ……总之,他们默默与对方对视一眼,然后各自穿好鞋,安静如鸡地撤了菜单,谁都没提这茬,闷头往小吃街吃大排档去了。

    后来很久之后,两人某次健完身出来,大夏天的,就着彼此的一身臭汗抱着西瓜啃,于思远撩起衣摆擦汗,没防备汗馊味儿把自己熏了个够呛,见纪峣还在旁边吃西瓜吃得津津有味,于思远错愕地问你闻不到味儿?

    纪峣就挨在他旁边,腿贴腿坐着,同样满头是汗,一身酸臭味儿,闻言眼皮子都没抬一下,说我早习惯了。

    这种初时尴尬,却随着互相了解愈久的私密小事在他们的生活中层出不穷,这是彼此在曾经的情感经历中从未有过的。

    他们见证过对方最邋遢狼狈的样子;他们曾那么亲密。

    一碰到这个人,哪怕只是气息,哪怕只是背影,哪怕只是脚步声,跟他相关的记忆便纷至沓来,将人按在过往的泥沼中窒息,笑也好,恼也好,光鲜也好,糗态也好,闲聊也好,欢爱也好……每一丝每一毫,每一分每一寸,全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