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枪的威力,竟然如此之大。

    如果是打在人身上,那不得直接洞穿!深深埋进肉里啊!

    而且,这还只是手枪,神明说了,手枪的射程在十五丈以内,而狙击枪,五百丈以内的人都可以打中!

    一时间,所有人都后退了半步。

    孟庆咽了咽口水,生怕秦兆川擦枪走火:“将将将……将军,要不你先把枪放下,我害怕。”

    秦兆川的感受则比他们更明显,他承受了手枪的后坐力,所以知道,在子弹打出去的一瞬间,力道有多么的强。

    是他草率了,不应该这么着急使用。

    如果墙体不够厚,被洞穿了,墙外面刚好有人,被他伤到,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他骑射功夫都是顶好的,手劲也大,刚才若不是死死抓住,都怕手枪从手里飞出去。

    秦兆川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平复心脏想要跳出来的感觉。

    他又抄起一把狙击枪,扔给孟庆,在孟庆如烫手山芋般抱着狙击枪不知所措地动作下,说:

    “走,去校场!”

    这个地方太小了,根本无法估摸手枪和狙击枪的真正威力。

    天还没黑透,校场边上有不少将士正边吃饭边聊天,他们说说笑笑,看着校场上的两个人摔跤,到了精彩处,还会拍手叫好,好不热闹。

    他们见秦兆川去而复返,连嘴都来不及擦,整齐排列,声音洪亮:“将军!”

    孟庆抱着枪,强装镇定:“让那两个摔跤的别摔了,让个地儿出来,再来两个人,把那几个靶子再往后挪挪,越远越好。”

    说完,他又嘱咐:“都离靶场远点,别丢了脑袋。”

    得了命令,有士兵去挪靶子了。

    秦兆川见人都散开,对孟庆说:“你试试。”

    孟庆一个一米八几的大汉,腿登时软了:“将将将军,我准头不行,真的!”

    孟庆一身蛮力,武力超凡,但射箭一直是他的弱项,骑射兵里随便拎出一个来,都比他准头要好。

    “你手里那个狙击枪,神明说是有瞄准镜的,你一会瞄准了再开枪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