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低语,拳头紧攥,完全被愤恨冲昏了头脑。

    “啊啊啊,世安侯大人写诗时的样子好英俊啊,好想为他生孩子。”楼阁之上,有惊世之语流传,引发哗然。

    那人握着旗帜,盯着李讲,面红耳赤,显然是心动不已。

    旁边有人看不下去,不得不提醒他,“那个,兄台,男子是生不了孩子的。”

    “你知道个啥?每个人的体质都不同!”

    内席。

    人们讨论声不休,这一回合,只有寥寥四五个人遭到淘汰,绝大多数人还留在场。

    文会每一次作诗,负责人,还有现场的文人,都会轮番鉴赏每一首入流之作。

    这是不错的扬名机会。

    很多读书人参加文会,都会奔着这个环节来的。

    可惜,李讲《春晓》珠玉在前。

    后面的诗作,即便有可圈可点之处,毕竟只是鸣县,众人象征意义的点评几句,便失去了兴致。

    于是玄老再度出面,从纸箱中抽出第二个主题。

    “边塞。”玄老念诵。

    这又是一个广泛的题目,给予在场读书人很大的发挥空间。

    众人依旧如上次一般,定下大概的框架内容后,便在脑海中对具体的字眼进行修改。

    李讲没有急着写,而是先看向陈初初。

    这女孩虽然有些内向胆怯,但思路看得出来还是很快的,不愧是远近闻名的神童。

    她依旧是第一个动笔的选手,不多时,一道宝光在纸页上亮起,引发众人侧目。

    因为,陈初初居然写出了一首巅峰鸣县之诗。

    只差一步,便可以诗成登府。

    李讲提笔沾墨,随后而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