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不惧阳光,却讨厌阳光的存在,所以晴天的时候,一般都缩在阴暗的建筑物里休息。

    雨天则不同,虽然丧尸不喜白天出没,但雨天没有它们讨厌的阳光,如果待在建筑物里无聊的话,也有一些丧尸喜欢到处“窜门”,这是不确定的概率事件,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只能和它或它们来个亲密的“约会”了。

    唐森可不喜欢这种惊喜,但为了赶路,他必须这么做。

    背着硕大的龟壳,让他瘦削的身材从后面看上去有些庞大,却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任何阻碍,他早已经习惯了身后背着这身盔甲了。

    一个人行走在马路上,他都是先观察过后,确定没有异动,才往前走,这样遮遮掩掩地,一直来到了昨天的那个十字路口。

    地上的三大滩血迹几乎消失了,是雨水把它们都冲刷走了,只有半截菜刀还在。

    虽然今天没有太阳,但他早已经记住了北边的方向,所以不需要太阳来确定目标,沿着确定好的方向,一直走下去。

    小心又谨慎,这是他的生存之道,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来灭顶之灾。

    走着,走着,也许已经离开那栋作为临时庇护所的房子有两三公里之远,唐森停了下来,他认为足够了。

    接下来,应该在附近找个庇护所了,作为他的下一个容身之处。

    门窗俱全的房子是首选目标——不,应该说是必选目标,这是安全的最大保障,绝对不容一丝马虎。

    唐森在附近搜索起来,运气居然出人意料的好,很快就让他找到了一栋门窗俱全的房子。

    他走上前,准备察看一下,以确认安全,刚走近门口,一丝不安感猛地从心底里升起,常年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使他对于这种直觉极其信任,很多次都是这种不安的感觉救了他。

    回去!

    他直接闪身暴退,恰在这时,“砰”一声巨响,一个人影从被撞破的大门里冲出来,破烂的衣服,青灰色的皮肤,怒突的死鱼眼,张大并且咆哮的嘴巴里,滴着暗紫色的液体……

    该死!是丧尸。

    唐森暗骂一句,转身夺路而逃,虽然一具丧尸他转瞬之间就能解决,但刚刚丧尸撞门发出的巨响,足以引来更多的丧尸,他绝对不想被一群丧尸潮所淹没。

    “嗷——”

    已经来不及了,两旁的建筑物里,已经有丧尸出现,不是一只两只,而是成群结队地出没,十几只、几十只、上百只……

    唐森心跳加速,脚下却不慢,看准一个目标,朝着前方狂奔。

    无数的丧尸向他围过来,嗷嗷大叫,它们渴望血肉,尤其是新鲜的血肉,那会刺激它们的食欲,令它们的行动更加迅速。

    一头丧尸出现在了唐森的前路上,并且嗷嗷叫着扑过来,唐森不退反进,握紧手中的消防斧,手起刀落之间,一颗青灰色的狰狞头颅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