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催眠术是什麽呢?简单来说,催眠术是绕过表面意识并g涉潜意识的技巧,催眠师通过行为——可能是语言、可能是声音、可能是动作,甚至可能是眼神——进行专业的心理暗示,使受术者进入被催眠的状态。

    根据受术者的状态,世界各处都有学者将催眠深度分出阶级,有分成五十种深度的,也有分成三十种或十二种深度的,不过我所熟悉的说法,是概约分成六级的催眠深度。分别是:

    第一阶段「迟滞」,这是最轻微的催眠状态,受术者意识清醒,甚至不会认为自己正受到催眠,但较小的肌r0U已受到影响,能够产生出眼皮沉重等影响。

    第二阶段「僵直」,受术者杂乱的念头将会减弱并且身心放松,潜意识逐渐活跃,较大的肌r0U可被催眠师影响,会感受到四肢僵直的T验。

    第三阶段「遗忘」,所有肌r0U开始能够受到催眠师的简易控制,能够使受术者无法从座椅上起身或无法行走,并且无法清晰地数数字,同时身T有少部分的痛觉丧失。进行心理治疗的催眠师大多是在这个阶段进行有效的诊察。

    第四阶段「丧失」,这个阶段的痛觉将会失去,只留下触觉,具有替代麻药的医疗用途,但并不被广泛应用。这阶段会出现更多催眠现象,受术者能透过指令而产生记忆丧失,例如忘去姓名或住址等情报。

    第五阶段「遮断」,触觉不复存在,能梦游或出现完全麻醉现象,并且会产生正X幻觉而「看见」现实不存在的人事物。遮断可受到催眠师暗示C控,也可能出现由潜意识产生的舞台,或归因繁杂的神秘T验。

    第六阶段「神离」,进入极端的梦游状态,将会「看不见」现实存在的人事物。神离可受到催眠师暗示C控。

    ……只是,今天的中年男子受到那样的催眠控制是非常稀少的恶劣个案,一般而言,让受术者进行违反个人意愿、违背道德良知的行为,绝对是b普通催眠更复杂的技术,而且更是催眠术的重大禁忌。

    催眠术的领域博大JiNg深,至今仍充满未知,不断有人开发出各种复杂的技巧,其中自然也有许多简易技巧是能使催眠犯罪成立的。

    b方说:受术者会抗拒显然违背道德的指令,因此在技巧生疏的催眠手法中,若是直接要受术者将衣服脱光,很可能会失败,但如果改变C作方向,暗示受术者处於沙漠、再不脱衣就会热Si的话,那麽受术者便会接受暗示而脱下衣物。

    因此刑法也将催眠术纳入规范,明文揭示以催眠犯案是能被法律制裁的犯罪。然而,今天给中年男子施加催眠的家伙,技巧出神入化,要从中年男子的供述中找到犯人我想是极其困难,因为犯人八成施加了封口用的暗示指令系统。

    我不认为自己能破除架构复杂这次甚至可以说是架构未知的暗示指令系统,要办到这种事情,必须交给专JiNg此领域的高手或我家妹妹才行。

    而且,追根究柢……犯人那家伙所使用的,并非普通的催眠手法。

    那家伙使用的技术被称为「後催眠」。是更加复杂的技术。

    如果说,上述那些催眠的效果令人感到惊讶,那後催眠暗示所带来的现象绝对是更加使人震惊的。因为上述那些催眠的效果,终究是在「催眠时」所发生的而已,然而後催眠暗示的效果却是发生在「催眠後」。

    这部分不是三言两语能讲完的,总之受到後催眠暗示影响的受术者,等同潜意识已被催眠师植入指令,若是JiNg湛的後催眠暗示,可以使受术者在自认为清醒的情况下「按照催眠师的意思行动」,且受术者不会知道自己被下达了怎样的暗示。

    有机会,我再仔细说明这部分。

    我想表达的是,犯人那家伙绝非泛泛之辈。简单的後催眠暗示不算非常困难,但换作是我,实在也没有把握能把一个人催眠成那样的短暂魁儡。

    嗯?没有错。

    我之所以会晓得这些知识,不外乎正是因为——我也略懂催眠术。

    我不是催眠师,因为我的催眠能力不被大众认可亦没有证照和良好的实绩,只是恰好懂得运用催眠术而已,所以我自认应该被归类为「催眠术使」。我妹妹才是「催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