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听到声音,马上就从营帐里钻了出来,想要看个究竟。

    结果这一看不要紧,也把他们给吓了个够呛。

    三只林子里的大野猪,正品字形地站在巡夜伙计的面前。

    巡夜的伙计手里端着枪,随时的都要扣动。

    他的枪法不赖,有信心一枪就爆掉野猪的脑袋。

    可野猪这种动物,可不是能按照常理出牌的,日糙肉厚,万一一枪没有干掉他,那肯定会扑过来把他撞死。

    獠牙那么长,一下子肚子里,神仙都难救活了。

    大山里的野猪,可是比狼、虎之类的都可怕。

    “弗兰克,别紧张,你先保持原地不动,咱们一起干掉它们。”

    “呵,这下可好了,咱们有新鲜的肉吃了!”

    “就是啊,这种深山里的野猪,肉可是很鲜美的呢!”

    一群雇佣兵,这会儿已经开始自行脑补待会儿烤肉的场面了。

    滋啦啦

    肉放在火上烤,那香味真是绝了!

    然而,这些人很快就笑不出来了,也脑补不出来了。

    因为这营帐的四周,出现了野猪,不是一两只,而是一大群。

    野猪可不是喜欢群居的动物,可这一大群少说也有二三十头。

    也就是说

    他们一共八个人,一个人平均射杀两头,还有其他的野猪冲过来。

    到时候绝对是一场血腥的屠杀,他们都得去见上帝。

    “快,背靠背!”

    “围成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