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远点,菲尔达!没钱才是最可怕的事,我宁可被劫匪打死,也不愿意再喝12美分一瓶的劣质酒了。”

    “是男人的站在我这边,我们要去踢那群人的屁股了。”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在这个尚武的年代中,一言不合拔枪相向的事时有发生。

    想到对付劫匪有钱拿,又有荣誉,很快就有二三十号人选择跟随治安官前去对付匪徒。

    “也算我一个,如果追回这批黄金,摩根银行给我们奖赏的话,我要拿双份,我值这个价钱。”

    林耀想了想,也选择加入执法队。

    听到这样的话,老比利目光一亮,问道:“你是赏金猎人?”

    “是的,非常专业。”

    林耀没有否认,因为一个好的职业,能为他的话增加说服力。

    这就像朋友聚餐,混的好的人说的话,永远比混的差的人说的话更容易得到周围人的认同。

    更重要的是,林耀不觉得自己的实力,会比赏金猎人差,这群普通牛仔能拿一份钱,为什么他不能拿两份?

    “我同意了,但是我会盯着你的,你别想蒙混过关。”

    老比利一口答应下来,还不忘警告林耀不能划水。

    林耀点点头,表示要回去取马和步枪,大家约定一会在小镇外碰头。

    回到家的时候,林志舟和玛丽已经起来了,他们穿着睡衣站在门外,与左邻右舍讨论着发生了什么。

    看到林耀回来,二人追问镇上怎么了。

    林耀简单的回答两句,然后取来自己的步枪和马匹,郑重其事的说道:“我响应了警长的号召,决定帮他们对付劫匪,你们早点睡吧,我可能要很晚才会回来。”

    林志舟一脸担忧,可终究是没有说什么。

    崇尚自由和武勇的德克萨斯州居民,不会拒绝孩子们想要争取荣誉的决心。

    玛丽有些担心他,止不住的唠叨着:“一会别冲的太靠前,危险的事交给别人去做,我们等着你回家。”

    “放心吧妈妈,这种场面我应付得来,可以说得心应手!”

    林耀骑上自己的战马,挥手与邻居们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