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马拴在树上,谭书迟说话算话,爬上一棵野果树,摘了许多红彤彤的小果子兜到衣襟上。

    下树把那些果子一股脑倒老马面前草地上,谭书迟随手抓几个果子,边啃边沿着崎岖的小道绕了一大圈。

    这山沿海一边是悬崖,悬崖上长着一些不知名的,看上去很稀奇的植物,像是药草。

    谭书迟不懂医药,不敢乱摘,不过这趟他还是收获颇丰。

    周家这老马背上的驮包装满了甜美的野果和营养的野菜,骑马下山时,谭书迟居然听见了一阵此起彼伏的狼嚎。

    有狼,就意味着山上肯定有其他草食野生动物,有狼,也说明这座山可以狩猎。

    山上一个来回,等再回到港口,天都黑了。

    海上起了风,浪扑上岸的声音哗啦啦很是壮阔。

    大晚上看海,除了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见,谭书迟挺怕的,他虽然喜欢大海,但还从来没在海边生活过。

    他甚至有点担心海浪太大会不会把他房子卷走了。

    老马被他栓到门柱边,他拍拍身上的尘土,回到屋里就闻到一股带着柴火味的饭香。

    家里那破旧的小厨房里,奚云透长发随意束成了马尾,正卷着袖子,在灶台前从铁锅往外盛菜。

    “炖鱼啊?”谭书迟食指大动钻进厨房凑到奚云透身边,眼睛盯着炖熟了翻起白眼的鱼,“可以可以,看着就好吃,赶紧的吧,我真要饿死了!”

    一边催促,他一边跑回门口,从卸进屋子的驮包里掏出一大把野菜,回厨坊交给奚云透。

    两人对坐在小方桌上,奚云透坐姿挺正,吃饭慢条斯理,一点点清理鱼骨,把细嫩的鱼肉喂进嘴里,缓缓咀嚼。

    这优雅的气质,这斯文的举止,这挑不出瑕疵的长相,这坐有坐相的身段,这连夹筷子都风度翩翩的手指,啧啧啧,真绝了。

    要不是知道这是他金手指,谭书迟都要怀疑奚云透可能就属于多伊尔王国贵族编制了。

    不过他也就只惊艳了那么几几分钟,来岛上之后谭书迟粒米未进,饿的前胸贴后背,他捧起一大碗米饭使劲往嘴里扒起来。

    鱼肉炖的软烂,野菜拌的酸香,十分下饭,谭书迟吃的卖力又满意。

    奚云透吃着吃着,抬眸一瞥他,“山上怎么样?”

    “嗯,不错,可以训练一些猎人上山打猎回来给农户改善伙食,另外山上有美味的野果,我装了一兜子放在门边,等会你洗一洗当饭后水果吃。”

    奚云透翻他一眼,又问,“野果树,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