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顺着歌声前行,一路到玉道尽头,隐约看见前方歌伎献唱的花台,再一晃神,那花台却不见了。她又回到了最初的地方,芙蓉蔷薇开得正盛,在薄雾与微风里轻摇。

    清溪定了定神,仍沿着玉道向前走,边走边打拍子,以鼓掌为击节,按照听见的曲调,兀自唱起了歌。

    一支闺怨,一支边塞,两支南腔北调截然不同的歌用了同一支曲,居然诡异地和在了一处。

    唱到“不度春风”时,笼在清溪眼前的迷蒙白雾层层散去,露出花台簇拥在芙蓉里的真容。

    绝色歌伎坐在一架凤首箜篌后,垂着眼帘信手弹拨,红唇薄涂口脂,悠悠和上了清溪所唱。

    唱罢,歌伎整装起身。

    “妾身未央,见过仙长。”前朝今时都鼎鼎大名的歌伎款款下拜,“仙长击节而歌,风姿竟胜王孙公子。”

    清溪故作恼怒:“竟敢拿我同一群男人比来比去?”

    未央略一怔忡,旋即用团扇抵住唇角,低头微微一笑:“仙长勿怪,是未央冒犯了。”

    “仙长请坐。”她跟着坐到清溪身侧,亲自为她斟酒,“请仙长先饮一杯。”

    清溪一脸严肃地摆手:“我可不敢喝。这里是幻境,看着是夜光杯里的葡萄酒,我怕我其实喝的是□□的洗脚水。”

    未央被她逗得咯咯直笑,仰首自己喝了,亮杯底给清溪看:“那妾身便自罚一杯。妾身以歌闻名,生时不敢纵饮,如今才尝到些许酒的滋味。”

    “妾身生于盛世,亡于盛世,虽是歌伎,却保全身体,不曾受过半分屈辱。姐妹亦和睦,妈妈虽求的是妾身所得钱财,天长日久相伴,终有几分真心,妾身最后潦倒病榻药石无医,妈妈衣不解带看顾,妾身还有何怨?”幻境里的未央仍然不胜酒力,一杯葡萄酒下肚,颊上就添了三分红晕,“既无怨恨,妾身何故拿那什么……唔,□□的洗脚水,来作弄仙长呢?”

    “你若心中无怨,怎么死后魂灵不散,还在这里徘徊,甚至附到了能致幻的琉璃芙蓉上,把我拉进了这幻境里呢?”

    未央讶然:“仙长怎知……”

    “……你这地方总共就栽了两种花,除了蔷薇,剩下的全是琉璃芙蓉。”

    “原来如此。果真瞒不过仙长,是妾身生前的事,许是哪家郎君为讨姐妹欢心移来的琉璃芙蓉,妾身见那花儿开得极美,时常照料,不想死后竟活到了那株花上。不过说是怨恨就太过了,只是些不足一提的挂念……”未央脸上醉得更红,“符子瑜……不知仙长可曾听过这名字?”

    “符瑾?”这回轮到清溪发愣了,“约一百年前,我偶然和他共同猎过妖兽,后来乱七八糟的还算交情不错。你认识他?”

    “认识么……有段露水情缘罢了。当日他同妾身告别,说隔月便回,妾身还道下回再见,替他绣的荷包便成了。后来才知他是上了太玄宗,哪里还会回来。”未央凭空一抓,手里凭空多了只荷包,“喏,便是这个。”

    那荷包绣得极精美,薄蓝色的底,绣了只展翅的鸿鹄,是前朝士子穿着鸿鹄袍时最时兴的搭配。

    清溪呆呆看着未央,沉浸在未央这般名声大噪的歌伎竟也会做这种细致恼人的手工活,以及符瑾那种连看女修一眼都仿佛要了性命的正经人居然和未央有过一段姻缘的震惊之中。

    一时不察,竟将心里想的说了出来:“新朝建立都逾百年了,就算符瑾再看到这个荷包,也未必想得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