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位回过头望这边一看,眼里似乎有着跟尹光明刚才一样的迷惑。

    怎么钢筋换个姿势躺在这儿,就变成盘条了呢?

    但在尹光明再三确定和小声解释下,他们很快也醒悟了。

    于是明显的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尝试着打马虎眼。

    “噢……这……这个就是盘条?对对对,当然是。”

    “嘿,我……我今儿怎么了?晒花眼了。瞧这眼神,怎么就没看见呢?”

    “你……你这数落够吗?我们上一笔买卖过手的数目差不多,看着就要多不少呢?”

    瞧瞧吧,这事儿到底有多么的荒唐!

    买卖做到现在,合着这几位大经理,还不知道他们要交易的货长什么样?

    这种不合常理的场面,可能也只有那个全民倒钢材的特殊年代才会出现。

    也只有拿着公家的钱,不虞赔本亏损的倒买倒卖中才会出现。

    那后面的事儿还用说吗?

    对这几位刚学会几下狗刨的那种商界新手,高鸣跟本不用把他们当成认真对待的对手。

    他只需用以退为进,假装质疑他们的诚意和实力。

    就轻而易举的就挑动了他们的贪念和脆弱的自尊心。

    俗话说,“架秧子”啊。

    任嘛不懂的人一但利欲熏心,又有好面子的毛病,就什么都不顾了。

    当场双方就草拟了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约定,高鸣的公司以九十二万的价格,把四百吨盘条全部转让给董乾达的“第二服务公司”。

    交货方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额外还做了有关时间补充条款,约定最晚交易时间不能超过七天。

    假如一方反悔,不能履行合同,就要兑付五万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