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发呆,我有耐性,但这不是你可以放肆的理由。”

    正常人,哦不,应该说正常鬼,这个时候该怎么做?总之我是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你再帅你对着个死人装逼?我不吃你这套,索性大眼瞪小眼,跟他僵持了起来。

    “恶魔之吻,就是你手上所戴的那串黑宝石项链,一共有三颗黑宝石,现在你的身上只剩一颗了,相信我,它属于更高贵的人种,你不配拥有。”

    大叔抓住我下巴的手掌忽然跟着了火似的,一股流焰沿着我的灵魂迅速蔓延,我感觉全身被撕裂,如堕火烧地狱,竟然发出了痛苦的嘶嚎声。

    片刻中后,这种酷刑才终于结束,我最是个识相的人,我掉落在身躯外的大半个幽灵态都匍匐在地上发抖,我也没有如同里那般发出恨恨的眼神,引来男人的兴致,总之,我像个咸鱼一样躺在地上,我不想再遭受任何的酷刑,而就在刚才,在灵魂的灼烧之间,我似乎明白了他对我做了什么。

    我应该是被他打通了任督二脉之类的东西,短暂觉醒了神奇走马灯,现在我能随意翻阅自己短短23年人生中任何分秒的片段,比如说我小时候爹妈离异、孤儿院被欺凌、高中被霸凌、大学被退学等等卢瑟时代的事情,我如同看电视剧一般能够随意重温,显然,这些都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

    而我在网文界一笔成神成为富婆后,那段挥金如土的日子也委实无聊透顶,只因我是个胆小的卢瑟,那些有钱人的堕落游戏,我最多旁观一下,然后汲取为创作灵感罢了。

    大叔昂贵的皮鞋踩在我的头上,我很好奇,鬼魂难道不是不受空间规则约束的吗?为何这个人能够压制我,还有之前那个女人,竟然能凭空消失,世界真是魔幻了。

    “刚才那一点神力,应该足够让你回忆起半年前蛤蜊岛全部的事情了吧,用心去想,我在等待你的回答。”

    喔,对了对了,我的鬼命还在他的脚下,胆小的我咬了咬自己的舌尖,试图让自己把“恶魔之吻、三分之二、蛤蜊岛事件”三个词联系起来,一阵白光闪烁,我再次回到了半年前,也就是我为了采集神秘学写作素材,而来到阿拉旱洲祭祀文明的起点——蛤蜊岛旅行的时候。

    走马灯的效果很真实,幽灵态的我依旧挂在自己的身体上,我听到贵妇和孩子们的尖叫,以及海盗用蹩脚的英文,凶横地怒骂:

    “你们这些无情的女表子们,快将财富都交出来,不然我会割下你们美丽的头颅,献给这岛上的邪神,叫你们永堕地狱!”

    一阵拥挤慌乱后,枪声响起,我竟然发现自己掌控了身体,像是重新活了过来一般,没有了幽灵态的失重感,海洋、日光的气息都是那么地叫人怀念,我尚未来得及吐出深深吸入的空气,一个莽撞、满是胸毛的熊汉子便将躲在胖妇人身后的我拉出,用力甩在地上。

    在我的世界里,我是无所不能的世界主宰,然而在这力量为尊的野蛮海盗上,我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我狼狈的倒地,小腿磕在坚硬的家具上,瞬间红紫一片,我身上这套价值数万的健美服也擦出了破洞,我按捺住流泪的冲动,急忙坐起身,跪在地上,毕恭毕敬地献出自己这次携带的财富:

    一叠与黄金挂钩的超级货币;

    十张全球通用的信用卡,密码,就在刚才,我已经清楚大声地告诉了他们;

    一条去年我花重金分期付款买下,名唤海洋之心的蓝宝石项链(我十分喜爱宝石,我认为它们比金钱更接近“富有”,而且,它们也十分美丽,不是吗?);

    我草草估算了下,这些大概有不下千万,大概是我写文这三年来,所积攒的十分之一财富,别问我为何这么大方,如果你换算一下,你有一百块,我只要你给我一块钱,那你为什么不给呢?

    当时话我是这么说的,至于事后我心疼到幻听、幻视、心理抑郁什么的,就不必多说了。

    至于劫色方面,我不喜化妆,长相也不是什么国色天香,甚至可以说是刻薄的叫人一见生厌,因此此刻我三跪九叩,毫无形象地哭嚎道:

    “放我走吧!让我走吧!我回去后一定再给您三倍这样的财富!我是一个有钱人,请您不要伤害我!”

    海盗听到这句话果然停止了对我的暴行,他将我搀扶起来,命令一个马仔将我扶到船栏边上休息,我掏出一块手帕,利落的擦干了眼泪,这时,海盗已经干脆利落地崩掉了几个没有钱的穷游客,我的心里除了害怕,更是几分庆幸,好在我的脑袋为我积攒下了足够保命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