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昼迅速把脑袋里并不丰富的词汇库过了一遍。

    “唔,出淤泥而不染?”

    这词儿,还不如前面的呢。

    阮星瞪着眼。

    “不谙世事?”

    “冰清玉润?”

    “质而不俚?”

    阮星终于忍不住“扑哧”笑出来,推了下沈昼:“二哥,你连质而不俚都知道,看不出来啊。”

    沈昼见她笑了,心情也很好,却又故意板着脸:“还真拿我当文盲啊?哥对史书经文也是略有研究的。”

    沈昼说完抬脚就要进去,结果还是被阮星拦在外面:“小呆呆,你要再生气,我就要去翻成语字典了。”

    阮星狡黠地笑:“二哥,我没生气,我是要换衣服。”

    沈昼一愣:“换衣服,去哪里?”

    “晚上还得值夜班。”

    “不行,你烧还没退干净,不准去上班,请假。”

    “那不成,医院里本来人手就不够,我这两天都让别的医生给我好今晚我替人家值夜班的。”

    沈昼知道拗不过,何况这个时候阮星能正常工作生活,她也不会有时间去乱想什么。想到这,沈昼就说:“那行,不过你得陪我吃个晚饭。吃完饭我再送你去医院。”

    阮星点点头:“行,二哥,那这顿饭让我来请。”

    阮星换衣服的时候,沈昼就靠在阮星房间门口的墙上等。

    沈昼这辈子等女孩子的次数都寥寥可数,仅有的几次好像都是等的阮星。但是他一点儿也没觉得不耐烦,想到阮星方眨着眼故意假装生气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心里跟塞了个气球一样,忽然就变得轻飘飘的了。

    他想着想着,不知怎么就想到小时候的事情上去了。

    他妈妈生了他之后,就一直想要个女儿。但是因为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沈昼他爸也不舍得自己老婆多受一次怀孕生子的痛苦,坚决没肯要。

    第一次看到阮星的时候,是刚搬来这片住宅区的第一天,小阮星就坐在院子里草地上玩。吴桦之给她打扮得跟个洋娃娃似的,穿着粉色的公主裙,扎俩小辫儿,小辫子上各扎了个粉色的蝴蝶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