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一旦动手对谁都没有好处。”

    秃头指向大门:“我外面有三十个兄弟,你一个人能打三十个?”

    消灭对方不是问题,现在成天只想偃旗息鼓,不再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全力以赴追查,隐藏绿洲到底在哪里?

    如果被这些武力事件缠身,应接不暇,也就没有精力处理其他事。

    “我说了,现在我不想无事生非,你赶紧走,免得夜长梦多。”

    秃头哈哈大笑:“天已经亮了,做梦的人早就该醒了。成天,如果你不听劝告,我也只能对不起了。”

    秃头掏出手枪,指向成天。

    成天发现,这些沙漠黑帮,不见棺材不落泪,对他们讲道理,简直是对牛弹琴。

    他放下酒瓶,突然向前冲过去。

    秃头连开了五枪,子弹穿过成天的腋下,全都落空。

    成天发动攻击的时候,就已经清楚的知道,秃头的枪口会指向哪里?

    这就是佣兵之王的能力,他连对方扣动扳机之后,子弹的轨迹都算得清清楚楚。

    所以,表面看,子弹穿过他的腋下,实际连他的衣服都没有擦破。

    成天夺下了手枪,扔在角落里,没有乘胜追击,只想适可而止。

    “现在你可以走了。”他告诉秃头。

    秃头脸色发青:“成天,在沙漠里,黑帮已经存在了数千年,不可能因为你,我们就销声匿迹。长生不死药,肯定是我的。”

    成天冷笑:“就算你另一支部队进攻超级实验室,也只会铩羽而归,你可以打电话问问,那边的人损失了多少?他们可不像我,手下留情。”

    秃头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电话接通,他说了几句话之后,突然间变得气急败坏:“你们这些饭桶,五十个人,竟然拿不下超级实验室——”

    成天永远都能计算出对方的行动路线,这些人表面上在小酒馆里纠缠成天,实际上,已经派人,另外偷袭超级实验室。

    这种兵分两路的战术,成天以前用过很多次,每一次都能成功。

    不过,时间要拿捏得恰到好处,而不是胡乱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