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孩可以当乞丐?21世纪的现在?

    2700年前的管子回答了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不是中国人特别坏,也不是美国人特别好。在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口失业,数以百万计的少儿流离失所,以吃野草、捡垃圾、乞讨为生。现今的美国也有着诸多的社会问题,种族不平等,枪支泛滥,高失业率,没有全民医保……绝对不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天堂。那又是另一番事了。

    每个国家都有好和坏的两面,受制于它现时的经济情况,中国的童丐源于贫困。

    今天的美国已经没有童丐。生活给了我这样的认知:如果在街上发现有疑似流浪的孩子,打一个电话911,很多人都会打这个电话,警察就会来把孩子带走,交给儿童保护部门,儿童就会得到最好的保护。如果是父母失职,父母也不能拿回孩子,他们不但失去监护权,甚至会被关进监狱。

    经过从70年代至今的制度完善,美国有很多流浪汉和乞丐,而流浪儿童的身影只能在《猎人之夜》(1955)等电影中看到了。

    也许有人会说:“你知道就好,黑暗存在于全世界,美国的儿保机制也不是一蹴而就,中国还需要发展。”

    我同意你,那就发展啊。

    我们这个民族,从来不是一个自私自利,对孩子漠不关心的民族。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立孤儿院的国家之一,早在1500年前南北朝时代就开设收容养育孤老和孤儿的“孤独园”。更早的00年前,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更更早的2500年前,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事关老幼无小事,一个国家怎么样要看它对待老人和小孩怎么样,这是古人早已有了的定论。

    所以我一度以为中国什么都可以落后,却决不落后在儿童保护方面。然而现实给了我一巴掌,国家不作为,路人也多不作为,我当时几乎失去理智,但经过一番交流,我理解了路人们,因为背后有它的复杂和悲哀。

    在他们行动之前,一个实际的问题先阻拦在他们面前:当我伸出援手,我会有什么麻烦?

    在美国,路人也就是打一个电话,其余的后续工作有机制负责。而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并不是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警察来了有可能只是驱赶童丐,现行的儿保部门有可能互相推卸,涉及的黑势力有可能事后报复,毁掉你的生活,甚至当场就围殴你、围住你讹钱,使你陷入一场代价高昂的麻烦。

    这样的现实阻碍着人们的勇气,消耗着人们的爱心。

    时间一长,好人没好报的事端一多,社会就有了一个可悲的观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小人言!我游逛中文网络,最是厌恶诸如此类的小人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去了哪里?放任小人言横行,则皆世小人也。

    为什么会觉得童丐可以存在?几岁大的残疾孩子沿街乞讨没什么大不了?何时才是大不了,当你的孩子被拐走了,扳断了手脚扔在街上讨钱,才是大不了了吗?

    这不对!无论那些孩子和那些乞丐是什么关系,这样不对,孩子不是包括父母等谁人的工具,他们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

    因为现实和观念的双重失效,一个路人没有对孩子伸出援手,可悲却可以理解。但他不应该说甚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应该不满,应该羞愧,对这种现状的、对国家的和对自己的,应该说:“我不想继续这样了。”

    这样的想法越多,其中总有人会实际行动,像广州白云区的那群普通市民,像我。

    当整个国家和人民都有这样的意识以及行动,事情就好了,这才是发展。

    而不是什么都不去想,不是当鸵鸟的逃避问题,不是拿他国的问题来掩盖,不是连一声“我不满意有流浪儿童”都不舍得去说,不是感觉痛心和无奈就错觉自己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