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见面还是因为江晨的缘故。

    江晨,江家大公子,江家与沈家是世交,也是一个书香世家,这大公子从国外留学回来,和沈阳同个学校做了教授。

    江家老爷子希望沈清婉与他做个孙媳妇,沈阳也是乐意的。

    不过沈阳也不是那种强行要求儿女婚姻的人,这事自然得经由女儿同意。

    沈清婉说,“我要上大学。”

    “你嫁了江晨去上大学或者上了大学回来嫁给江晨都是一样的。”三太太说。

    “不一样。”沈清婉坚持。

    “怎么不一样?”三太太又说。

    “你怎么不问问我喜不喜欢他。”沈清婉回她。

    三太太还说,“夫妻相处,日久生情,等以后有了孩子,你就不这么想了。”

    “不可能。”沈清婉一直冷着脸。

    “你……婉婉,人江晨哪一点配不上你?”三太太气了,又说,“你是不是还记挂这那臭小子。”

    沈清婉自然知道她说的是谁,也来气了,说道,“他哪都好,不过是我不喜欢他。”

    三太太还说,“喜欢能比门当户对重要么?”

    “够了,明天去把小三叫回来吧。”沈阳怒了。

    自然,沈阳叫子慕回来,可不是为了让他给沈清婉做个参考或成全她的念想什么的。

    子慕是五六岁来的沈家,巧合的是,他还是被江晨送来的,这江晨大了子慕三四岁,当时也还是个小孩子,不过是意外里捡了子慕,又恰好碰上沈阳,才央了沈阳把他带回去罢了。

    要说这意外,事实上却是子慕在一伙流氓手下救了江晨,江晨看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小乞丐,又怕他回头再被那些流氓欺负,又不能给家中知道他与人争执打架的事,索性就给送到沈伯伯家来了。

    刚开始江晨还常常来看看这个带回来的小弟弟,后来江晨就被送到国外去了,这次回来倒还记得要来沈家看看他,又听说了子慕的事,便求了沈阳要把人带回去。

    沈阳没得话说,便喊人把子慕带了回来,这子慕已经不记得江晨了,江晨却还记得他。

    江晨说,“你比小时候,看上去要更文雅些了。”

    其实,小时候的子慕,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家伙,个子不大,但是什么都敢,不然也不能在一伙流氓手下帮了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