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修远带向歌去了名气最盛的生物楼,充当她的向导:“这就是我读书时经常呆的地方了。”

    因为是周末,教学楼里很安静,鲜少见到学生,向歌走在前面,轻车熟路的到了五楼的生物制药实验室,她垫着脚往里面看了一眼,瞧见几个学生在里面,吐了吐舌头:

    “我总感觉你们这个专业的学生都好拼呀。”

    两个人是第一次来这里,眼看着向歌轻车熟路的摸到了实验室门口,谢修远问了一句:“你以前来过这里?”

    “哦,这个啊……”向歌反应过来,立刻说道,“我以前有个客户,是浦大生物系的博士生,之前来找他讨论房屋设计的时候,约在这里见过面。”

    向歌说的这话可是有理有据,绝不是胡编乱造,眼看谢修远没再多问,她这才松了口气,要是让谢修远知道她以前是个小跟踪狂,可能会引起他的反感。

    虽然那是十八岁做的幼稚行为,现在想来却也不曾后悔,或许就像顾知宜说的那般,她就是那种脑子里永远只有恋爱的人吧。

    那时候刚刚考上浦大美术学院,周末回家的那辆公交车必经这里,向歌总是会忍不住在这里下车,偷偷跑来实验室外面看谢修远。

    因为高一那年的情书托人送出去之后了无音讯,她知道他不喜欢自己,心底里就再也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加之那时候一颗心热血澎湃,脸皮比这时候还厚,来这里偷看的行为也表现的很理所应当,大家都以为她是其它系的学妹。

    她清楚的记得,有一次看的太入神,刚好撞见从里面出来的谢修远身上,他那时还和她四目相对的望了一眼。

    十九岁的谢修远穿着一件白色挺括的白大褂,鼻梁上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瞧见撞到了人,他抬手扶了一下镜框,目光只短暂的和她对视了一眼:“抱歉撞到你了。”

    那段时间感冒,向歌出行都带着口罩,忽然听到他说话,只感觉耳根子因为这个磁性温柔的嗓音撩得面红耳赤,她几乎是语无伦次的,摇了摇头之后就匆忙跑下了楼。

    世界上怎么会有学习成绩那么好,说话还那么温柔的谦谦君子呢?

    那之后向歌把这个经历和顾知宜说,又被闺蜜奚落一番:“你应该躺在地上装腿断了,让他送你去医院,然后要个联系方式。”

    受到闺蜜启发,当向歌准备自断双腿时,却在旁敲侧击中听到谢修远被选为麻省理工的交换生,就这么出了国。

    他和她之间的缘分每次都那么的浅,她春心萌动,芳心暗许,准备趁着高二分班时考进他的火箭班,他却已经参加考高走了,等她终于鼓起勇气准备自断双腿的时候,他又已经被选为了交换生。

    诸如此类的事情,并不仅仅只有这两件,以至于向歌从不敢想,有一天能真正的和他站在一起。

    想到这些令人遗憾的过往,向歌只觉得有些酸涩,她看了一眼身侧的谢修远,说道:“谢修远,你总是走的那么快,那么稳,你都不想要回头看看我吗?”

    面对向歌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不知其中原因的谢修远只觉得面前的向歌有些傻乎乎的:“我现在不算再看你?”

    向歌挑眉,伸出右手无奈的摆了摆:“算了吧,我能看到你就好了。”

    出于两个人之间的习惯和默契,她的右手刚刚抬起来就被身侧的人握住,和她十指紧扣,她愣了一下,扭过头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上的谢修远,耳根子悄悄的红了起来,她忍不住问:“为什么我每次一抬手你就想和我十指紧扣?”

    “可能因为我的刻板行为吧,就像我每次路过玩具店就想给仙贝买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