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第二个该被毙掉的开头是什么呢?

    五年前。伯克利是这样认为的。

    那时的自己比如今还要矮上两头,正是小学七年级。

    为了考取行省最好的中学,伯克利拿着小学校长,同时也是孤儿院院长的推荐信离开家乡,前往行省首府参加竞赛。

    虽然第一名的成绩为伯克利锁定了入学资格,但是伯克利却是在领奖时得知了一个噩耗。

    家没了。

    大地破碎,分崩离析。

    一夜之间他的小学和孤儿院连同整座城市被天坑吞没,孤儿院的同伴和大人连同七万市民坠入地心深渊,死无全尸。

    等到伯克利回到家乡小城外的山头上眺望时,过去的城市已完全被直径五公里的天坑取代,消失不见。只余下边缘位置垮塌的些许断壁残垣。

    那是个悲惨的故事。

    但之后的五年却又回归了俗套。

    无非是个半大的孩子凭借着日渐恢复的前世记忆,白天求学,放学打工,再挤出时间写稿,最后靠着稿费咸鱼翻身,过上小康生活,并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故事。

    前世许多都市重生文里都有类似的桥段。

    语文老师说对了,这第二个开头也该毙。因为于写作而言,普通便意味着该杀。这个开头不仅普通,而且除去原因不明的大崩落之外,还欠缺了最关键的要素——

    奇幻。

    这是个有超凡力量的世界。既然如此,属于自己的故事哪怕最终写成了一本轻小说,开头也必须足够奇幻。

    什么是奇幻?

    伯克利心中疑惑。

    思绪之间,公共马车已经驶至红灯街前的车站。

    伯克利将右手探出车厢,向车站小人族报童的帽中投进一枚50里拉的硬币,又接过报童费劲踮高脚递来的晚报,视线却已然投向不远处声色犬马的红灯街区入口。

    穿着清凉的猫人种少女站在街区门口吆喝着揽客,豪放的抓着不知是大叔还是孩童的小人族男性的手,便往自己的胸口和尾巴上探去。

    而那小人族惊慌失措的表情,又引的正在登车,一身酒气的矮人一阵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