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运钱庄,二楼书房。

    糜管事正焦头烂额,坐立不安,额头汗珠涔涔。

    两日前,那持麒麟金印的女子来访,令他将刘老爷账上银两悉数取出,并嘱咐待朱县令到来时,须作证此银乃徐公子与刘老爷亲自提取。

    通运钱庄虽规模宏大,却也不能凌驾于律法之上。

    按理来说,客人存入的钱财非钱庄所有,纵然是乔阁主亲临,也无权擅自支配。

    何况,县令再小,毕竟也是官,若真作伪证,轻则贬职,重则斩首。

    此事关乎律法与职业操守,而麒麟金印再如何显赫,也不能超越法度,他原本打算拒绝。

    可就在此时,府衙派人来了话,让自己一切听从面前这位女子的安排,并再三保证,此事属于协助府衙查案,非但无过,还会记功。

    府衙管着县衙,知府管着县令,知府大人都这么说了,糜管事自然照办。

    但他现在却有些后悔。

    钱庄管事的守则中,哪里有规定如何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情况?

    若是上面的人知道他擅自做主,惹了麻烦,丢了差事可怎么办?

    糜管事为此忧虑了整整一夜,连头发都掉了不少。

    “管事,有人找您。”这时,钱庄的伙计轻敲房门,低声道。

    “谁啊?”糜管事语气有些烦躁,“不管是谁,就说我没空。”

    “是……上次来看账本的那位姑娘。”

    糜管事一愣,“快,快请!”

    祝澜步入书房,气度从容。

    糜管事忙不迭请她上座,亲自斟茶,神情紧张,目光时不时地瞥向她,心中忐忑不安。

    祝澜面带微笑,对他道:

    “徐知远、刘老爷,还有你们那位朱县令,如今都已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