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报道,简直就是小说。

    这篇文章里写到,李士群和伊丽莎白·托尼斯女士原本是情人关系,两人如何你情我浓、恩恩爱爱,细节描写的就好像他亲眼看到一般。

    至于后来为啥伊丽莎白·托米斯女士要在法庭上指证李士群?

    用伊丽莎白·托米斯在法庭上说的,是因为她不愿意看到一个可怜的青年,因为栽赃陷害而失去自己的生命。

    可是,在记者的文章中就不是这样了。

    有着欧美人特有的白皙皮肤,长着一双迷人蓝眼睛的伊丽莎白·托尼斯女士,为情所困,她在亲眼目睹了李士群背叛自己,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之后,一怒之下,就有了法庭上的那些举动。

    大概,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孟绍原,做梦也都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李士群的情人了!

    ……

    “混账,混账!”

    李士群咆哮着,他的整张脸都扭曲得变形了。

    自己莫名其妙在在庭审上成为了“主角”!

    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全部都扣到了他的头上。

    不过,他没有准备去法庭。

    正如孟绍原判断的那样,他不会把自己牵扯进去的。

    而且,他在华美药房杀兄案上,也的确做了不少的手脚。

    目的只有一个:

    把自己的人借助着这起案子,扶持到更高的位置上去。

    但是,最早的尝试他却失败了。

    他想要扶持的人全都没有成功。

    李士群并不甘心,又做了新的一轮尝试。

    甚至,他为此还和周佛海结成了同盟,准备共同推出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