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汉奸也被打死了好几个。

    其他的日寇和汉奸猝不及防,试图反击,结果又被猛烈的子弹撩翻。

    汤姆森呢,外号芝加哥打字机。100发弹鼓。

    岂是开玩笑?打中就是死。

    “袭击!”

    “八嘎!”

    各种各样的惊叫声响起。

    在场的日寇,还有汉奸,一时间全部惊呆了。

    他们都没有预料到,自己会遭受到强力攻击。

    不是袭击。

    是攻击。

    直接扑上来的强攻。面对面,硬碰硬的强攻。

    “啪!”

    曹孟奇开枪。打死一个日寇。

    迅速拉枪栓。跟着又打死一个。然后继续拉枪栓……

    “啪!”

    “啪!”

    其他步枪也是持续射击。

    他们都是神枪手。一枪干掉一个目标。

    可惜,没有携带英七七。弹仓里面只有五发子弹。打完得装弹。

    事实证明,英七七虽然丑陋,岂是是一把好枪。

    在栓动步枪里面,它就是名副其实的王者。论射速,论火力,无人能出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