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路遇

    银白色的敞篷跑车疾驰在L-95号公路上,唐宋单手搭在车门上,享受着单手开跑车的快乐。

    限量版的奢侈品墨镜戴在鼻梁上,一身白色的高订休闲西装,让他看起来少了几分严肃,多了几分属于年轻人的朝气。

    从纽约出发,顺着L-95号公路南下,三四个小时,就能到达联邦的政治之都华盛顿。

    唐宋去华盛顿自然是去看戏,不,是去参加酒会的。

    那张白宫的请柬就在跑车的副驾驶上扔着。

    在阎浮世界时,唐宋为修行奔波,到了漫威世界,邪神,灭霸就像悬在头顶的刀,生死之劫的大恐怖让他一刻也不敢停歇,

    他就像一个知道洪水将至的蚂蚁,辛辛苦苦累积着自己的巢穴,打造自己的诺亚方舟。

    用斯凯调笑的他的话说,他就像一个几十岁的老头子,心思阴沉,总感觉心里压着事情。

    具子允没事就逮着他喊大叔,即便被他教训了多次,这丫头也乐此不疲,到最后,这大叔反倒成了她的专属称呼。

    就算在*上时,这小丫头也是一声声大叔叫着,每次**都被打的通红。

    尤其是在兴奋时,回过头,咬着唇儿,腻声声喊着大叔。

    唐宋对此也无可奈何,倒是也有那么一点觉得刺激。

    对于唐宋来说,三世为人,心里年龄是一回事,但是他心里承受的压力却不是斯凯能想到的。

    这就像在一个正常人面前摆上一个倒计时的时钟,倒计时结束,这个人就会有二分之一的概率直接嗝屁。

    那现在求这个人的心里阴影面积。

    别人面对这种情况是如何选择,唐宋不知道。

    他要做的就是,真要有人想打响指让他消失,他就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掰断,全身骨头都捏成渣子。

    他耗费心力打造地下王国,研究基因血清,打造超凡基因战士,在别人眼里像个躲在幕后操盘一切的黑手。

    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在有人威胁到他时,他直接一个大耳刮子抽过去。

    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不能无权,二不能无钱,或者你要有让人敬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