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城门,还有瓮城。

    过了瓮城才算进城。

    朱五喜欢进城,只有进了城,才能感受到丁点儿生活的美好。因为这座城是活的,是有色彩,有声音的。

    这里的人,也活得有个人样子。汉家打扮的平民,留着发辫骑马挎刀的胡人。年轻的,年老的,富贵的,穷困的。别管他们活的好不好,起码看起来比朱五像人。

    小货郎沿街叫卖,商铺酒肆的伙计在门口拉客。耳里是嘈杂的人声,鼻中涌入各种食物混合的香味。

    朱五咽了一口唾沫,饿。

    秀儿的眼珠瞪得大大的,左瞧右看。

    拉紧她的手,俩人往集市那边走去。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便是弱肉强食。富贵人常去的那几条繁华街道,已经被一群住在城里的乞丐占据了。

    朱五这样打单帮的乞儿,平日只能做贼一样,在他们顾及不到的地方,讨口饭吃。

    别以为乞丐就有多可怜,在朱五残存不多的记忆了。那些成帮结伙的乞丐,比富人家的狗还凶。偷抢拐骗,行凶伤人,什么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