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御:“阿贵曾经只是一个镖师,一年到头有大部分的时间都跟着商队走南闯北,他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迈,就等着他替家里开枝散叶。”

    “他和同村的一位姑娘青梅竹马,本来两家已经过了明路,就等着来年开春,他押完镖挣钱回来,就能上门提亲。”

    “一个深夜,漠北人杀进了村子里,杀光了全村的男人,还掳走了那个姑娘……”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意味深长的看了温婉一眼。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被漠北人掳走的女人是什么下场吗?”

    温婉思忖片刻,背脊便是一凉。

    当初在山神庙,沈御本想了结了她,就是不想她落入漠北人的手里。

    后来进了边城,她听那些在漠北人手里幸存下来的人说,漠北人把掳来的女人叫做“两脚羊”。

    多么可怕的名字!

    羊是豢养的牲畜,把女人当成豢养的牲畜来吃,简直是泯灭人性。

    即便沈御是沙场上走下来的大将,已经习惯了战场上的血腥,但每每提起漠北人吃两脚羊这件事,他都几欲作呕。

    “阿贵押镖回来的时候,在村子里找到了一口大铁锅,锅里还一条煮得泛白的腿,那腿脖子上,有那个姑娘的蝴蝶胎记。”

    闻言,温婉倒吸一口凉气,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

    她不敢去想,背井离乡赚钱养家糊口的男人,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惨死,爱人沦为敌人的食物,会是怎样的崩溃。

    沈御叹道:“阿贵一个人骑着马追了一百里路,才追上了那队漠北人。”

    温婉哽咽,“他一个人去的?”

    “嗯。”沈御应了一声,“他一个人杀进漠北人的队伍里,抱着必死的决心,杀一个不亏,杀两个就算赚,杀三个,就此生无憾了!”

    温婉是真的没想到,瘦胳膊瘦腿的阿贵,居然有如此经历。

    沈御继续说:“也算他命不该绝,我们边城守军赶到的时候,刚好从漠北人刀下抢回了他一条命。”

    说完之后,他抬眸,对上温婉的视线,郑重的问:

    “所以,你现在知道他杀了很多人,你会害怕吗?”

    害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