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离婚能闹得如此不体面,做事全凭情绪,但凡钟建华单方面做错事……

    哎,不提也罢。

    詹大舅叹了口气。

    意识到外甥女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不再是那个黏着爸爸妈妈博取关注的孩子,既心疼又欣慰:“大舅明白你的意思了。”

    三天后。

    钟建华、詹雯、詹大舅詹二舅以及律师齐聚一堂,协定离婚事宜。

    两人名下都有财产,钟建华名下房产不多。

    本身属于他的最早的光明路老院子在结婚时过户给了詹雯。接着是兴隆街板楼小套二、以及现在住的紫光华府也在詹雯名下。

    这三套是钟建华早期爱老婆的证明。

    钟元在光明路老院子出生。

    小学搬到周边设施更齐全的兴隆街,后来钟建华发达了,从小承包商成了大老板,一家人又搬到紫光华府。

    这几套房子包涵了钟元的整个成长轨迹。

    搬到紫光华府后,钟建华明面上没置产,其实名下是多了十几套住房的,其中四套在外地。

    他倒没刻意囤房。

    除了幸福苑和银杏湾那两套,别的要么是合作商赠的,要么是别人抵的债。

    不在他名下,但在公司名下。

    而公司的股份尽管詹雯占了40%,只是她从不参与管理、平日也不过问公司事务。

    公司事实上成了钟建华的一言堂。

    比如固定资产里有一块郊区的地皮,詹雯就一直不知道。

    大概是这对即将分道扬镳的前夫妻通过气,今天说话总算不夹枪带棍了。

    协议签得很迅速。

    财产该分的分,一点没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