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排场特别大,顾大志学城里结婚,给自己搞了个伴郎团,大概有七八个人。

      都是一些不入流的小混混,留着寸头,手臂上还有纹身。

      只要看见年轻的姑娘就吹口哨,特别流氓。

      “呸,真是下流。”王小乐气愤的啐了一口。

      就在刚刚,她去趟茅厕的功夫,就被人给搭讪了。

      “别一个人走,小心点。”冯初夏皱眉,敏锐的感觉好几道目光扫在她身上,但是碍于有江城在旁边,倒是没有人敢来搭讪。

      毕竟江城的气场特别足。

      王小乐点了点头:“刚刚我还听见这些人在商量着要闹伴娘呢。”

      在农村,还是很流行婚闹的。

      冯初夏皱眉,脑海里划过之前看到的新闻,有很多低俗的婚闹,分明就是趁着结婚公然耍流氓么。

      “哎,新娘子来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冯初夏顺着众人的目光望了过去。

      顾大志已经将黄秀秀给接回来了。

      先不说顾大志人咋样,但是今天结婚的排场是大。

      在这个屁股大点的高粱村里,顾大志还特地雇了一辆小轿车去接黄秀秀。

      此刻,黄秀秀穿着大红色的毛皮大衣,拖地白色纱裙,缓缓从轿车上走下来。

      立刻有两个伴娘打扮的小姑娘从车里钻出来,给黄秀秀提裙摆。

      黄秀秀一脸高傲,面无表情,今天她打扮的很美,头发上插满了金灿灿的发簪。

      手腕上也带了个金手镯,整个人珠光宝气,十分富贵。

      她一出现,顿时引起周围人的议论。

      “这顾大志看来赚了不少钱。你瞧瞧黄秀秀手上戴的首饰。”

      “好羡慕啊,听说城里人才会这么结婚。”

      “我也想坐上轿车,穿这种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