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能扛鼎”的748可不知道金二哥脑子里的念头,此刻的它正兴致勃勃地研究野猪的尸体,看看有什么好东西能用得上。

    村里人一提到野猪,那当然就是吃肉。肉食在大唐虽然不算什么稀罕玩意,但是对普通的农户来说,能吃上肉也不是一件常有的事儿,这群冲进桥洞村的野猪理所当然成了年货。

    野猪王是748杀掉的,所以一整头从里到外都可以由他自由支配。村里的规矩就是这样,自己击杀的猪归自家,与他人合力击杀的,几家自己商量,能得多少野猪肉全看各人本领。

    野猪王膘肥体壮,肉质紧实,看得金二哥十分眼馋。

    “这么多肥油,吃过正月没问题!”

    肥油吗?

    748摇头。

    它又不缺油,这个秋收它屯了整整一仓库的大豆,就算明年要捐出500石赈灾也不怕。

    它有点好奇野猪肉的味道。

    不过野猪皮和野猪鬃可都是好东西。野猪皮耐磨保暖,不管是做鞋还是做背包都是不错的选择,野猪鬃坚韧硬直,适合做刷子或者梳子。这头野猪王正值壮年,毛皮都在最佳状态,着实不能浪费。

    748决定找皮匠做两双鞋、两个背包,再找木匠定制一批大鬃刷,用来清洗酱园的酱缸。剩下的野猪肉当然是吃掉,不过野猪肉质比家猪紧实,要长时间炖煮才能酥烂,而且这么大的野猪拆分也很花费功夫,于是卷王748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坏主意。

    它问代码箱里的薛大壮。

    “红烧猪肉,吃吗?”

    不争气的眼泪从大壮的嘴里流了出来,但他还是压制住疯狂点头的冲动,小心地问道。

    “统哥需要我干什么?”

    748一指盆里被打得稀烂的野猪。

    “这个你处理掉,再加修一门野猪解剖课。”

    薛大壮琢磨了一下,点头。

    “成交。”

    于是在金二哥毫无觉察的时候,眼前的薛三郎已经由748转换成薛大壮,开始吭哧吭哧分解野猪。

    748在脑内给他播放野猪的结构图,包括骨骼、肌肉和筋膜的走向,薛大壮拆解到哪儿解剖图就播放到哪,操作错误的时候748还会发出提示,效果堪比点读机。

    金二哥看得十分稀奇。他都不知道妹妹婆家的这个亲戚竟然还会杀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