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周星星公司跟人签订的合同上。

    哪怕这些人一开始也都同意了合同。

    但人都是会变的。

    演员没成名的时候,双方按照合同来没问题。

    演员成名了,双方还按照老合同,那就有些太狠了。

    经验老道的公司都知道,演员名气上来之后,合同内容应该及时做出调整。

    毕竟影视圈不是远在大洋彼岸的棉花种植园。

    公司,导演,演员三方是一个相互选择的关系。

    适当的调整合同关系,有利于共同发展。

    面对吴晶这种可以自导自演的好苗子,周墨的习惯是可持续性竭泽而渔。

    所以,他是这么给吴晶说的。

    “晶哥,你没必要这样降低自己的身价,咱们就在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内签合同就行,在我心中你一直都是一个很好的演员,三百五十万的价格对你来说太少了,既是在侮辱伱,也是在侮辱我的眼光。”

    周墨直接提高了片酬。

    七百万。

    虽然还是不算多,但比起吴晶原本提的价格,可是实打实增加了一倍。

    果不其然,吴晶听完周墨一番话,眼眶瞬间就红了。

    已经很久没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了。

    周墨眼瞅着吴晶一幅感动至深,心想终归是现代社会,不再适合搞“公若不弃”那一套了。

    不然就凭刚才那两句话,吴晶能高低给他整一出歃血为盟。

    这样一来,估计以后哪怕是吴晶拍完《战狼2》,周墨依旧能以一个较低的价格喊他拍电影。

    实际上,此时的周墨也颇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七百万。